kaiyun欧洲杯app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为推进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摸清全国政府网站基本情况,有效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对普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网站,督促其整改,问题严重的坚决予以关停,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
(二)普查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网站,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国务院各部门(含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下同)及其内设机构网站,国务院各部门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一)普查方式。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检查、自查;国务院办公厅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核查。
(二)普查内容。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检查各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
(一)统计摸底阶段(3—4月)。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网站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有关信息填报工作。各级政府网站要于4月25日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填报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4—8月)。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开展检查整改,并于8月31日前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同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三)抽查核查阶段(6—10月)。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政府网站有关信息,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开展抽查核查,同时在中国政府网建立全国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数据库,设立面向社会的政府网站普查邮箱,方便公众通过数据库查找、使用和监督政府网站,并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邮箱进行反映kaiyunsprots。
(四)通报总结阶段(11—12月)。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召开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交流会及区域性片会kaiyunsprots,通报普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要组织做好本级政府及部门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填报《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逐级上报有关情况。
(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推进本地区各级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并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有关情况。
(三)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负责组织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有关情况。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部门的数据信息,由有关国务院部门负责汇总报送,不列入地方同级政府报送范围。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数据信息,由有关地方政府汇总报送。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逐级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所填报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有关数据信息存在严重缺失或严重错误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将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及时更正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为组织单位。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为各组织单位配置系统账号和初始密码(账号和密码另行发放)。组织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负责下级组织单位的系统账号和密码的发放;二是导入并审核本地区、本部门上报的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三是检查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站并评分;四是汇总上报普查信息。
本次普查范围内的网站主管单位为填报单位kaiyunsprots,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是下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客户端软件),填报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二是自查并填报评分信息;三是负责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
填报单位运行客户端软件,打开“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并新建数据,填写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并保存。表单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确无内容请填写“无”。
填写完成并校验无误后,使用“生成文件”功能形成电子版文件,并将该电子版文件报送本级组织单位。
组织单位在收到上报文件后,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报送系统,在“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的数据管理页面中,将上报文件导入系统。
各省(区、市)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在审核通过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为每个网站生成唯一的“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中填写的负责人和联系人。
组织单位可使用系统“导出上报表”功能,导出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并生成excel文件格式的上报表,打印签字盖章后呈报上级组织单位。
填报单位打开客户端软件,选取“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并新建数据,首先输入“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通过验证后,填写该网站的自查评分信息并保存。
表单全部填写完成后,在保证互联网连接畅通的条件下,点击表单中的“提交”按钮,完成评分表的在线提交。
组织单位登录报送系统,打开“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选择需检查的网站,根据检查结果填写评分表信息,保存并提交。
组织单位可使用系统“导出上报表”功能,导出网站评分信息,并生成excel文件格式的上报表,打印签字盖章后呈报上级组织单位。
报送系统支持的浏览器类型:IE8及以上、谷歌、火狐等。客户端软件支持的操作系统:MS Windows XP、MS Windows 7及MS Windows 8等。填报过程中,必须保证互联网连接畅通。
为保证用户信息安全,组织单位首次登录系统时,须修改登录密码。如果忘记登录密码,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单位重置密码。
填报单位应妥善保管“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如果忘记,可通过报送系统首页的“标识码找回”功能,由系统重新向网站负责人和联系人的邮箱发送“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网站、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含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网站及部门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请填写本级政府的行政区划全称。例如,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政府网站的“部门/地区”栏填写“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部门/地区”栏填写“湖南省”。
国务院部门(含其内设机构)网站、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部门网站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请填写部门名称。例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网站的“部门/地区”栏填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大连海关网站的“部门/地区”栏填写“海关总署”。